深圳二手房交易平台后续新规!中介发布房源,需授权获码
深圳官方二手房交易平台上线,深房中协发布最新规范房源广告通知。
今日(11月22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布房源广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 深圳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出售合同后,获得有效房源信息编码,才可对外发布该房源信息。
● 房源信息发布时务必载明、公示有效房源信息编码,并包括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行政区域、本小区政府参考单价、本套房源参考总价、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必要信息。
● 考虑到新旧系统过渡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旧版系统生成编码且有纸质委托合同的,视为有效房源编码。上述情况之外房源编码均视为无效。
● 无有效房源信息编码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广告。各公司按照上述要求自行梳理复核房源委托关系,对不合规房源主动下架自改。
11月19日,深圳官方二手房交易平台正式上线。新版“二手房交易系统”,包含“我要找中介买房”、“我要找中介卖房”、“我要自助卖房”三项,目前在系统中的房地产中介人员人数超过上万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文表示,新的交易系统,是在国内首次引用了“单边代理”模式,即买卖双方通过独立委托,与受托中介机构形成单边委托关系,中介方“各为其主”,只向自己的委托人负责,以争取委托方在实际交易中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另外,新系统实现了交易全流程线上办理功能。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布房源广告的通知
深房中协字〔2021〕24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11月19日,我市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正式上线,引入单边代理模式。在此模式下,房地产中介方更应回归服务本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通过政府部门规范委托为前提,自觉规范房源广告发布行为。现就此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与委托人在线签署《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后,获取有效房源信息编码,方可对外发布相应房源信息。
(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在线签署《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
房源信息发布时务必载明、公示有效房源信息编码,并包括下图所示必要信息:
扫码后可直观展示以下信息:
二、根据《民法典》及《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委托代理均应以书面正式委托为准。通过主管部门新版二手房交易系统在线网签《深圳市二手房委卖合同》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编码。考虑到新旧系统过渡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旧版系统生成编码且有纸质委托合同的,视为有效房源编码。上述情况之外房源编码均视为无效。
三、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并附有相应的信息编码”,无有效房源信息编码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广告。
各公司按照上述要求自行梳理复核房源委托关系,对不合规房源主动下架自改。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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