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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前海正式扩区!扩大到120.56平方公里,新增这些区域

发布日期: 2021-09-08 16:05:00 浏览: 309


重磅!前海正式官宣扩区!


9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


为进一步扩展发展空间,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


推动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先行先试,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丰富协同协调发展模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 以现有前海合作区为基础,进一步扩展至以下区域:


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区22.89平方公里;会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区29.36平方公里;机场及周边片区30.07平方公里;宝安中心区及大铲湾片区23.32平方公里。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


扩区后的前海合作区将拥有——


大小南山、68公里海岸线、27条入海河道、4处红树林湿地、3个岛屿的生态资源;同时,前海还将拥有1个国际机场、2个铁路站、7个港口码头、5个对外开放口岸、1 条城际、7条轨道交通线、4条高快速路、1条跨境通道交通资源。



●● 发展目标


方案指出,到2025年,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端要素集聚、辐射作用突出的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多轮驱动的创新体系成效突出,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引擎作用日益彰显。


到2035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建立健全与港澳产业协同联动、市场互联互通、创新驱动支撑的发展模式,建成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创新策源能力强、协同发展带动能力强的高质量发展引擎,改革创新经验得到广泛推广。


根据方案,在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方面,前海合作区将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合作区治理模式;在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方面,前海合作区将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


●● 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建立健全联通港澳、接轨国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联动建设国际贸易组合港,实施陆海空多式联运、枢纽联动。


●● 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在不危害国家安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内,支持前海合作区对港澳扩大服务领域开放。支持前海合作区在服务业职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管理等领域,深化与港澳规则对接,促进贸易往来。


●●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支持将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前海合作区落地实施,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


●●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


支持在前海合作区以市场化方式发起成立国际性经济、科技、标准、人才等组织,创新国际性产业和标准组织管理制度。发展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粤港澳研究基地。稳妥有序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建设多种文化开放共荣的文化交流互鉴平台,打造文化软实力基地。


支持深圳机场充分利用现有航权,不断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扩大合作。支持深圳机场口岸建设整车进口口岸。


依托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推动会展与科技、产业、旅游、消费的融合发展,打造国际一流系列会展品牌,积极承办主场外交活动。支持“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在前海合作区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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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全文如下:


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增强香港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先行先试,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丰富协同协调发展模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不断构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端要素集聚、辐射作用突出的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多轮驱动的创新体系成效突出,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引擎作用日益彰显。


到2035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建立健全与港澳产业协同联动、市场互联互通、创新驱动支撑的发展模式,建成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创新策源能力强、协同发展带动能力强的高质量发展引擎,改革创新经验得到广泛推广。


二、实施范围


(三)进一步扩展前海合作区发展空间。


以现有前海合作区为基础,进一步扩展至以下区域:南侧毗邻的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区〔东至后海大道、近海路、爱榕路、招商路、水湾路,南至深圳湾,西至月亮湾大道、珠江口,北至东滨路,包含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蛇口区块〕22.89平方公里;


北侧毗邻的会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区(东至松福大道,南至福永河,西至海岸线,北至东宝河、沙井北环路)29.36平方公里;


机场及周边片区(东至宝安大道,南至金湾大道、宝源路、碧湾路,西至海岸线,北至福永河、松福大道、福洲大道)30.07平方公里;


宝安中心区及大铲湾片区(东至宝安大道,南至双界河,西至海岸线,北至金湾大道、宝源路、碧湾路,另包括大小铲岛、孖洲岛)23.32平方公里。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


三、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


(四)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


建立健全联通港澳、接轨国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


联动建设国际贸易组合港,实施陆海空多式联运、枢纽联动。培育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金融业态,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监管创新,为消费、投资、贸易、科技创新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加快绿色、智慧供应链发展,推动供应链跨界融合创新,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供应链标准。


在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基础上,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规范发展离岸贸易。探索研究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和配套制度改革。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五)加快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聚焦人工智能、健康医疗、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物联网、能源新材料等港澳优势领域,大力发展粤港澳合作的新型研发机构,创新科技合作管理体制,促进港澳和内地创新链对接联通,推动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建设高端创新人才基地,联动周边区域科技基础设施,完善国际人才服务、创新基金、孵化器、加速器等全链条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引领产业创新的基础研究成果转化。


积极引进创投机构、科技基金、研发机构。联合港澳探索有利于推进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法律规则和国际经贸规则创新,逐步打造审慎包容监管环境,促进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集聚国际海洋创新机构,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加快建设现代海洋服务业集聚区,打造以海洋高端智能设备、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大数据)、海洋新能源、海洋生态环保等为主的海洋科技创新高地。构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系统,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金融服务、海外风险防控等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


(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研究制定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健全外资和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机制。


用好深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相关政策,加快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加强国有资本市场化专业化运作能力,深入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维护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自主权,切实增强前海合作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完善竞争政策框架,建立健全竞争政策实施机制,探索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性质的公平竞争委员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第三方评估,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和引导产业发展。


依法合规探索减少互联网融合类产品及服务市场准入限制。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协同的诚信建设,在市场监管、税收监管、贸易监管、投融资体制、绿色发展等领域,推进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市场化改革创新。


推进与港澳跨境政务服务便利化,研究加强在交通、通信、信息、支付等领域与港澳标准和规则衔接。为港澳青年在前海合作区学习、工作、居留、生活、创业、就业等提供便利。支持港澳和国际高水平医院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建立完善外籍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实施更开放的全球人才吸引和管理制度,为外籍人才申请签证、居留证件、永久居留证件提供便利。


(七)创新合作区治理模式。


推进以法定机构承载部分政府区域治理职能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法定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职能设置和管理模式。积极稳妥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研究在前海合作区工作、居留的港澳和外籍人士参与前海区域治理途径,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外籍人士担任前海合作区内法定机构职务。


推进行业协会自律自治,搭建粤港澳职业共同体交流发展平台。开展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进服务数字化、规范化、移动化、智能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承接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健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公共卫生等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增强应对重大风险能力。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在网络平台、共享经济等领域探索政府和企业协同治理模式。


四、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八)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在不危害国家安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内,支持前海合作区对港澳扩大服务领域开放。支持前海合作区在服务业职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管理等领域,深化与港澳规则对接,促进贸易往来。


在前海合作区引进港澳及国际知名大学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建设港澳青年教育培训基地。在审慎监管和完善风险防控前提下,支持前海打造面向海外市场的文化产品开发、创作、发行和集散基地。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建立与港澳接轨的开放便利管理体系。推动对接港澳游艇出入境、活动监管、人员货物通关等开放措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研究简化有关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和担保要求。


(九)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支持将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前海合作区落地实施,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银行账户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证券投资等业务。支持国际保险机构在前海合作区发展,为中资企业海外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深化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为内地企业利用港澳市场进行绿色项目融资提供服务。探索跨境贸易金融和国际支付清算新机制。支持前海推进监管科技研究和应用,探索开展相关试点项目。支持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依法合规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依托技术监测、预警、处置等手段,提升前海合作区内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十)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


在前海合作区内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探索完善前海合作区内适用香港法律和选用香港作仲裁地解决民商事案件的机制。探索建立前海合作区与港澳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交流新机制。深化前海合作区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支持鼓励外国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代表机构。


支持前海法院探索扩大涉外商事案件受案范围,支持香港法律专家在前海法院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协助,保护进行跨境商业投资的企业与个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诉讼、调解、仲裁既相互独立又衔接配合的国际区际商事争议争端解决平台。允许境外知名仲裁等争议解决机构经广东省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业务机构,就涉外商事、海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业务。探索在前海合作区开展国际投资仲裁和调解,逐步成为重要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十一)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


健全投资保险、政策性担保、涉外法律服务等海外投资保障机制,充分利用香港全面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际港口和自由贸易园区合作,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推动境内外口岸数据互联、单证互认、监管互助互认,开展双多边投资贸易便利化合作。


支持在前海合作区以市场化方式发起成立国际性经济、科技、标准、人才等组织,创新国际性产业和标准组织管理制度。发展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粤港澳研究基地。稳妥有序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建设多种文化开放共荣的文化交流互鉴平台,打造文化软实力基地。


支持深圳机场充分利用现有航权,不断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扩大合作。支持深圳机场口岸建设整车进口口岸。


依托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推动会展与科技、产业、旅游、消费的融合发展,打造国际一流系列会展品牌,积极承办主场外交活动。支持“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在前海合作区创新发展。


五、保障措施


(十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全过程。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坚强保障。


(十三)完善组织实施机制。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各有关方面要加快推动本方案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业务指导和支持力度,按程序将前海合作区既有相关支持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除外)覆盖到本方案明确的全部区域。各项重大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举措有力有序落到实处。


方案实施中涉及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任务按规定程序报批。有关改革开放政策措施,涉及需要调整现行法律的,由有关方面按法定程序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相关议案,经授权或决定后实施;涉及需要调整现行行政法规的,由有关方面按法定程序提请国务院授权或决定后实施。


(十四)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广东省和深圳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对前海合作区新扩大区域的协调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积极探索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下的管理体制问题;加大行政审批、科技创新、规划管理、综合监管等方面的放权力度,为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前海合作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担重任,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效实施,及时总结提炼好的政策措施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扎实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坚决兜住安全底线。



------前海大事记-------


●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 2012年7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


● 2012年1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离京视察第一站就到前海,对前海开发开放作出重要指示。


● 2013年7月,卓越123.6亿拿下“前海第一拍”地,同年10月,卓越开工建设,目前,卓越前海壹号已经成为前海地标。


● 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 2015年3月,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获批。


● 2015年4月27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挂牌,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正式启动。


前海蛇口片区是广东自贸区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港经济深度合作的主要板块,规划面积28.2平方公里,分为前海区块和蛇口区块。


● 2015年5月,前海最大规模保障房——龙海家园迎首批住户,保障房项目优于其他项目最先完成,可以说是前海的一大亮点。


● 2015年11月,正式启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范围面积约37.9平方公里,包括国务院批复的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以及前海蛇口片区之间的大小南山周边地区。


 据媒体报道,2016年8月,有消息称把宝安新城、大空港地区、后海、深圳湾等整个湾区发展规划纳入大前海范畴,迭加深港合作元素,规划建设世界一流的湾区名城,打造成为辐射带动全省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核心引擎。


● 2017年7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综合规划》公示草案。国务院批复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以及前海蛇口之间的片区,规划范围共计37.9平方公里(以下简称“规划区”)。


● 2018年3月21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2018年第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其中,中集集团前海先期启动项目(一期)也在本次集中开工的七个项目之列。打造成国际一流产城融合综合体,预计2020年全面建成投入使用。


● 2018年12月24日,深圳市规划国土海洋公众号发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获深圳市政府批准通过


未来将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成为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和城市新中心。打造自由便利的繁荣开放之城、深港共建的国际创新之城和宜业宜居的绿色人文之城。



● 2019年,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发布了《前海城市新中心地标方案设计国际竞赛》公告。从选址规划来看,前海城市中心地标用地 8 公顷( 4.8 公顷为陆地, 3.2 公顷为海域)可以建成全陆地广场地标、港岛式地标、甚至海中地标。 


● 2019年7月9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关于《前海综合保税区详细规划》公示的公告。本规划重点是为了指导规划区围网阶段开发建设以及充分衔接前海蛇口自贸区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规划总面积2.8974 平方公里。


● 2019年12月7日,深圳前海举行“新机遇·新成果·新未来——2019前海成果发布会”,发布《前海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关于惠及港澳居民的政策措施”行动计划》,拟出台三方面共计12项举措,为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工作、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便利。


 2019年12月,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发布《国深博物馆(暂用名)项目建筑方案国际招标》。国家博物馆深圳馆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湾片区八单元,西临滨海公园,南临前湾水廊道公园,暂定3.26万平,打造国际一流、中国特色的大型综合博物馆。


● 2020年2月,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消息,围绕轨道交通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部日前编制形成《轨道交通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节地模式推荐目录》,指导全国有关城市学习借鉴相关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据悉,前海综合交通枢纽及上盖项目由地下枢纽和上盖物业两部分构成。项目耗资约288亿,全日客流量预计75万人次,将是亚洲规模最大综合交通枢纽。


● 2020年4月,《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草案)》公布。


修订草案提到,前海合作区应当在深港合作、共建“一带一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打造新时代深化改革开放引领区、粤港澳深度合作先行区、国际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国家金融开放试验区、国际化城市新中心。


● 2020年6月,前海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已经发布,未来的二类商品房+一小部分商业配套的供应总体量,超过140公顷。


● 2020年8月19日,深圳市前海综合保税区正式通过验收,标志着基础和监管设施建设完成,具备了封关运作的基本条件。


● 2020年8月27日,前海举行城市新中心2020年第三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此次集中开工项目共10个,总投资303亿元。


● 2020年12月7日,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二期项目正式启用,首批4家孵化机构和32家港台创新创业团队入驻。


● 2021年1月16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沿江高速前海段与南坪快速衔接工程(宝安、南山区陆域段)规划设计条件及基本生态线占用方案(草案)公示的通告。


该衔接工程将涉及位于前海湾的国内首座海下立交和海底隧道建设,深圳通过全国首创的“立项+工可+EPC”模式建设,预计可将工期缩短2年。



● 2021年1月26日,前海深港合作重大项目签约暨落户仪式举行,前海携手港澳商协会、社团机构、知名企业、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力量,搭建粤港澳共同发展平台。


● 2021年2月20日,深圳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推进前海高水平开发开放:1.推动前海深改方案出台和“双扩区”落地实施;2.开工建设前海深港广场;3.成立前海深港合作基金;4.启动前海深港国际服务城;5.六大前海深港产业小镇规划建设。


 2021年2月24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与深圳市人才集团在前海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21年3月13日,前海管理局发布[桂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第二次公开展示。这次桂湾片区规划与去年6月公示的相比,进行了微调:增加21万平商务公寓。



● 2021年4月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韩正22日在广州主持召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韩正强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要抓住“扩区”和“改革开放”两个重点。


● 2021年4月,深圳前海管理局一次性发布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个产业扶持政策,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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